欢迎来到智再(上海)企业发展有限公司! 咨询电话:18217610769 | 15821805951
首页 » 行业新闻

注册外资公司需要什么资料?流程怎样?办下来有什么资料?

时间:2018-12-21作者:admin

注册外资公司需要什么资料?流程怎样?接下来就由小编为您解答:

1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。

2、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

3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

4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

5、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

6、法定代表人、执行董事/董事长、董事、监事、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

7、经办人身份证明

8、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

9、场地使用证明或者红本租赁凭证

10、外资备案(可先备案再出执照或者先出执照再备案)

申请材料说明:①属外国投资者的,须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(领)馆认证(原件1份);属港、澳地区投资者的,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(原件1份),并经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、中国法律服务(澳门)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;属台湾地区投资者的,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(原件1份)。

但是,境外(含港澳台)自然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本人已经进入境内的,如果能提供有近期入境记录的以下材料,可无需再对投资人身份证明进行公证或认证(转递):外国自然人提交经中国使(领)馆签证的护照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港澳地区自然人提交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(简称“回乡证”)或身份证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交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(简称“台胞证”)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。

②属中方投资者的,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(复印件1份,须加盖该法人企业印章,并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;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)。 材料备注:①属外国投资者的,须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(领)馆认证(原件1份);属港、澳地区投资者的,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(原件1份),并经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、中国法律服务(澳门)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;属台湾地区投资者的,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(原件1份)。

但是,境外(含港澳台)自然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本人已经进入境内的,如果能提供有近期入境记录的以下材料,可无需再对投资人身份证明进行公证或认证(转递):外国自然人提交经中国使(领)馆签证的护照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港澳地区自然人提交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(简称“回乡证”)或身份证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交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(简称“台胞证”)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。

实时政策咨询 资源合作 注册公司咨询

18217610769 立即QQ咨询 微信咨询